东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莞火车站~虎门火车站段)站内视讯媒体及平面广告媒体经营项目澄清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委托,就东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莞火车站~虎门火车站段)站内视讯媒体及平面广告媒体经营项目(项目编号:0692-216CDGS40085)进行公开招商,现就招商公告及招商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和修改:
一、原招商公告 四、合格的招商响应人第三条“(三)招商响应人2018年1月1日至招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至少具有一个单个合同经营期不少于1年且合同平均年收入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或者单个合同经营期虽少于1年但合同总收入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户外广告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公交、机场、轨道交通等场所广告媒体)经营业绩,经营业绩以招商响应人与客户签订的广告媒体经营合同中所列经营期限、合同金额为依据(招商响应人出资或持股百分之五十及以上的控股公司的经营合同可一并计算在内,控股关系以招商响应人出具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其控股公司股东及出资信息证明材料为准);”修改为“(三)招商响应人2018年1月1日至招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至少具有一个单个合同经营期不少于1年且合同平均年收入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或者单个合同经营期虽少于1年但合同总收入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户外广告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公交、机场、轨道交通等场所广告媒体)或广播、电视媒体经营业绩,经营业绩以招商响应人与客户签订的广告媒体经营合同中所列经营期限、合同金额为依据(招商响应人出资或持股百分之五十及以上的控股公司的经营合同可一并计算在内,控股关系以招商响应人出具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其控股公司股东及出资信息证明材料为准)”,招商文件相关内容作相应修改。
二、招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2021年12月28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三、招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561号东城街道办事处2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2)室